多家官方媒体报道,6月15日清晨,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,两名正在路面开展保洁作业的环卫工人被车辆撞击,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。6月16日,灌南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“灌南警方”发布警情通报,确认事故造成2人死亡、同车1人轻微伤,肇事驾驶员系醉酒驾驶,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通报全文如下:
2026年6月15日6时25分许,我县新安镇灌河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。接报警后,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处置,并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救援救治工作。
经初步调查,胡某某(女,23岁)驾驶小型轿车,沿灌河路由东向西行驶时,先后与路边车辆及环卫工人发生碰撞,造成2人死亡,同车1人轻微伤。
经检测,胡某某血液酒精含量145.7mg/100ml,已达醉酒驾驶标准,排除毒驾嫌疑。目前,胡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。
据极目新闻报道,记者联系了灌南县有关部门,工作人员表示,遇难的两名环卫工是一对夫妻,六十多岁。
澎湃新闻的报道中,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确认:两名遇难环卫工人隶属于县环卫所,事发时正在责任路段开展日常保洁作业;目前交警部门正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置,该局将全力配合相关工作,同步对接家属做好善后安抚与权益保障事宜。
潇湘晨报视频截图
这场惨剧再次为环卫行业道路作业安全敲响警钟,一线环卫工人作业防护与权益保障问题需要行业高度关注。
此次事故发生于清晨6时25分,正值环卫行业晨间普扫的常规作业时段,也正是环卫道路安全事故的高发窗口期。
从全国环卫作业安全现状来看,晨间、夜间低能见度时段始终是事故高发期:一方面该时段路面通行车辆少,驾驶员普遍车速较快,注意力松懈,酒驾、隔夜酒、疲劳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发生率相对更高;另一方面,该时段光线条件有限,即便环卫工人穿戴反光装备,仍存在被驾驶员忽视的风险,道路人工作业的安全防护难度远高于日间;另外,部分环卫工人年龄较大,反应速度相对较慢,在面对突发的交通状况时,无法迅速做出有效的应对。
近年来,全国多地陆续发生环卫工人道路作业伤亡事故,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已成为道路交通伤害的高风险职业群体,作业安全防护形势依然严峻。
●河北保定:2023年9月8日早高峰,保定市东三环路蔡庄村附近路段,一名正在清扫马路的环卫工,被一辆小车撞上,头部遭受重创不幸当场身亡。
●江西上饶:2023年9月26日清晨,玉山县的一名环卫工张某(66岁),骑三轮车去上班,但在过马路时,与一辆面包车相撞,最终不治身亡。
●山西长治:2024年11月3日5时许,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建设南路一名环卫工人正在作业时,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身亡。监控显示,摩托车撞飞数米远驾驶员倒地后立即爬起来,随即逃逸。
●贵州遵义:2024年11月6日17时2分许,一辆巡游出租汽车沿汇川区天津路往人民路方向行驶,在三阁公园桥头处,撞倒人行道上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,导致环卫工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。
●山东德州:2024年11月22日6时35分许,在平原县新华路南苑小区东门南侧,67岁的环卫工人高某某正在机动车道内打扫卫生。6时37分,由于垃圾飘散到了马路中央,高某某一边打扫,一边弯腰捡拾,就在她低头作业时,意外发生了,高某某被由北向南雷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倒,高某某死亡。
●台湾台南:2025年12月16日清晨,台湾台南市安平区,48岁的郑某通宵饮酒后驾驶车辆上路,于当日凌晨4时许高速追尾路边正在作业的垃圾清运车,将站在车后整理回收物的23岁陈姓环卫女工挤压在两车之间,导致其当场身亡。
这些血淋淋的惨剧以生命为代价敲响了行业安全警钟,环卫科技网在此呼吁多方协同发力,切实守护一线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与职业权益。一方面要强化交通执法管控,重点加大晨间、夜间等环卫作业高峰时段酒驾、超速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,从源头降低违法肇事风险;另一方面要压实环卫作业单位主体责任,科学优化作业排班,在事故高发路段优先采用机械化清扫替代人工作业,配齐配强高可见度反光防护装备,常态化开展全员安全作业培训与应急演练;与此同时还需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环卫工人作业安全,倡导机动车驾驶员途经环卫作业区域时主动减速避让,尊重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成果,共同营造安全友好的作业环境。
环卫工人是城市市容环境的守护者,其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是行业发展的底线。安全无小事,防线容不得半分松懈,环卫科技网将持续关注本次事故的后续调查与处置进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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